不锈钢管件出厂检验
检验分类
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
出厂检验
1逐件检验
逐件检验应在生产线上进行,其检验的项目应包括软管及管件的外观和气密性(气压检漏)。
2抽样检验
2.1抽样检验应逐批进行,检验批应由同种材料、同一工艺和同一班次生产、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
组成。
2.2抽样方案可按GB/T2828.1的规定采用,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,正常检査一次抽样方案。样本以测试需要的长度为单位。
检验样品可根据需要在生产线上随机截取,并配上相应的管件进行试验。抽样检验的不合格类别、检验项目、合格质量水平(AQL)按表11的规定采用
3连接性能检验
管材和管件应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。连接性能相同的检验项目可同时进行。
4判定规则
按2.2规定的抽样方案判断是合格的,则该批产品检验合格;否则,判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不合格批允许将不合格项目百分之百检验,将不合格品剔除或修理后按2.2再次提交检验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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